发布日期:2020-04-20 10:05 |
发布人:管理员 |
编 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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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事项名称】拨用房产管理
【设定依据】
《长春市拨用房产管理办法》
【申请条件】
房屋性质为拨用房产,持有《拨用房产使用权证》。
【受理单位】
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
【办理地点】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房地局A区
【办理流程】
1、受理;
2、审查;
3、作出审查决定。
【办理材料】
1、申请;
2、拨用房产使用权证;
3、其他相关材料,如政府批文等。
【收费依据及标准】
1、拨用房产使用权调换、变更不收费。
2、拨用房产重置收费。
依据:《长春市拨用房产管理办法》。
标准:按房改款总额的60%收取。
【办理时限】
7个工作日
【办理时间】
(法定工作日)8:00——16:30。
【联系电话】
咨询电话: 81810792
【示范文本】 无
【错误事例】 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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